网络文化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网络文化活动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证。其中,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商业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收费或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文网文主要分为:游戏文网文、音乐文网文、直播文网文、动漫文网文、表演节目文网文、艺术文网文、比赛活动文网文等。
文网文有什么用途?主要根据文网文的不同属性来选择用途。
1.游戏产品,包括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2.音乐艺术娱乐产品,指音乐网站、手机音乐网站、APP音乐;
3.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
4.表演剧(节),包括综艺晚会、音乐剧、现场表演、音乐会、音乐会、戏剧、歌舞剧、综艺、魔术、马戏团、时尚表演、民间文化舞蹈等;
5.动画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网络为主要通信平台,以计算机、手机、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终端的动画、漫画,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画等。
6.表演,指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
7.互联网文化产品展览。比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