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向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发放的合理合法的市场准入资格。经营网络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互联网用户展示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或者通过网络技术、广告、命名赞助等方式向互联网用户收费。网络文化一般分为音乐娱乐、游戏、表演剧目、网络表演、艺术品、动画等文化产品。
但并不是所有类型的文网文都需要版权,有些网络文章也不需要提供,所以并不是所有的网络文章都需要版权。
对于需要版权的文网文,主要是音乐文网文和动画文网文,因为它们本身有很强的版权认知,因此,如果企业从事动画和音乐行业,企业必须有相应的音乐或动画版权才能申请音乐和动画文网文。
一、动漫文网文申请要求企业拥有动漫版权,具体版权数量可根据申请区域管理局的要求确定,可为一个或三个。
二、音乐网络文章要求企业提供音乐版权,具体版权数量也根据申请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可为20或50。
注:由于不同地区的要求不同,申请企业所需的版权数量也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