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投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的几种解决方式

时间:2025-04-02 16:54 编辑:孙萌萌 点击:
外资拟投资但不能解决直接投资的ICP许可证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VIE架构。

特别是对于早期阶段的投资者,VIE架构可以避免外资直接投资导致ICP申请困难的障碍。对于拟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主流资本市场(如美国、香港)除部分交易所(如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外,均接受VIE架构。对于拟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

对于有所作为的企业来说,新三板上市中保留VIE架构上市的先例已经出现,新股东有VIE架构并获得A股重大资产重组批准的先例(上海携程认购中信旅游增发)也出现在IPO中。

虽然VIE架构本身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直受到行业投资者的批评,如果被投资公司计划在海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VIE架构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但如果被投资公司计划在未来国内A股IPO,VIE架构是不可行的。

2.投资平行人民币基金。

外国投资者仍在投资目标企业,可以考虑外国投资者通过平行人民币基金或关联方设立人民币基金进行投资,避免外国股权/股份无法获得ICP证书的限制。

3.剥离外资。

涉及外资的网站申请营业执照时,应要求网站先剥离外资股份,外资剥离完成后方可接受。未剥离外资的,各通信行政管理局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完成剥离工作的期限,逾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资股份的剥离可视为完成剥离:

1.网站上所有外资股资或全部转让给中资;

2.另一家与网站ICP业务相关的纯中国公司。人员。域名。商标。经营权。用户关系通过协议付费或免费转让给纯中国公司,由中国公司独立经营ICP。原外资公司不再经营网站,但可视为用户与其进行技术服务等业务合作。

如果外资股东不能按照上述方式继续持有目标企业的股权/股份,只能通过外资股东退出来剥离外资股权/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