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音乐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手续。
所谓网络音乐产品定义: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网络,以网络广播和网络下载的形式传播的音乐产品,包括歌曲、音乐和MV,以图片作为音乐产品的辅助手段。
如何通过信息网播放、下载、经营广告业务、通过信息网络下载收入分享等。这些都是网络音乐活动的经营模式。
许可证全名:网络文化许可证,又称网文,或网文。
业务范围:以互联网技术的形式销售音乐数字产品。
有效期:3年有效期;
处理周期:准备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
办理北京音乐文网文有哪些要求?
企业办理文网文的官方要求有:
1.有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申请以企业为主体,企业为全内资;
2.互联网技术文化活动范围确定;企业应具有一定数量的音乐版权,以区域要求为准;
3.具有法律认可的互联网技术文化创意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技术文化创意产品生产能力;音乐产品不包括《互联网技术文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禁止的内容;
4.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业务流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明确的产品类型、产品来源、产品传播模式、产品接收终端;
5.注册资本超过100万。适应互联网技术文化活动的设施。工作场所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网站安全保障体系清晰;消费者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技术文化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音乐文网文的变化需要什么?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技术文化企业申请表;
2.北京音乐公司变更申请报告;
3.原北京音乐网络文化营业执照网文;
4.北京音乐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公司法人工商执照;
6.验资报告;
7.北京企业音乐版权明细;
8.申请换领的企业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北京网络文化管理相关业务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