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经营许可证简称SP证书,SP证书是第二类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的缩写。分为全网络SP证书和地网络SP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营业执照。全网络SP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全网络SP许可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续期,地网络SP许可证在省通信管理局续期。
SP许可证材料:
1.SP许可证申请人应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SP许可证申请人提供法人和股东身份证;
3.SP许可证申请人提供8名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和社会保障证明;
4.SP许可证申请人提供主机托管协议;
5.SP许可证申请人提供章程(需要工商调档);
6.SP许可证申请人提供业务发展计划;
7.SP许可证申请人提供网站托管人IDC证书;
8.SP许可证申请人提供办公室使用证明材料。
SP许可证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相关材料。
2.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在5天内完成材料的初步审查(材料齐全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申请通知,并说明原因)。
3.材料分别送有关司局等有关部门审核。
4.决定是否在受理后60天内批准经营。经批准的,将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