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摄制电影许可证

时间:2025-04-18 13:42 编辑:孙萌萌 点击:
一、备案单位资格条件:

1、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2、制片单位实有资金达到所拍摄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报送下列材料: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