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好多人在悄悄的进行资质挂靠,各种行业的都有但是挂靠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那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是一样的,不可以进行挂靠,因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是属于增值电信许可证的一种,增值电信许可证是直接用公司企业主体进行申请办理的。
既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可以挂靠那可以转让吗?今天壹点壹线的小编就给大家来普及一下,关于网络文化许可证的那些事。如果你企业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就要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如果说你企业没有但是自己又不符合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申请条件那就只能通过收购其他有网络文化许可证的公司,然后在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法人和主体信息改一下就好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3、公司股东及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股东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及场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记录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转让手续:
1、评估需要转让的文网文公司;
2、根据评估内容确定转让价格,协商转让合同,双方签字;
3、针对部分公司进行转让,需要获得“股东大会决议”签字进行签字确认;
4、在获得了转让双方签名的合同,以及股东大会决议书签字确认后,拿着相关证书、印刷品向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5、通过工商审查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变更相应的内容:法人章、银行账号等。
收购带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变更信息:
1、变更文网文公司法人;
2、变更文网文注册资本;
3、变更文网文网站名称;
4、变更文网文单位名称;
5、变更文网文经营地址;
6、变更文网文网站域名;
7、变更文网文注册地址;
8、变更文网文股权结构。

其实你这样收购带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再进行变更也不怎么省劲,在这里壹点壹线小编要提醒各位没有申请办理增值电信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赶紧办理了,拥有自己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才是真正的保障。
如果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还在从事相应的互联网文化活动就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会直接进行关掉你的网站或者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51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