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3-09-14 09:26 编辑:孙萌萌 点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新闻客户端、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平台,为用户提供了更加精准、个性化的信息服务。然而,在实践中,一些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无法保证,用户隐私泄露等。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的管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介绍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的管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利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各类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 算法推荐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尊重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四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算法推荐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保障算法推荐服务的合法、安全、有序运行。

第二部分 算法备案与内容管理

第五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在提供服务前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算法推荐服务名称、服务类型、服务范围、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内容审核和管理制度,对推荐的信息进行审查和管理。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不得含有违法信息、虚假信息、商业广告等。

第七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反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的信息,应当及时删除或处理。

第三部分 数据保护与隐私权保护

第八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使用、存储、传输用户个人信息。

第九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隐私保护机制,对用户个人信息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措施,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篡改或损毁。

第十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境外传输用户个人信息。

第四部分 监督与处罚

第十一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的算法推荐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监督和处罚工作。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部分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