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并详细说明原因。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经批准后,理应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展览比赛活动文网文办理程序
展览比赛为啥要办理文网文?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主要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生产,复制,进口,分发和广播等活动;
(2)通过Internet或文化发布文化产品Internet,移动通信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被传输给用户,例如计算机,固定电话,手机,电视,游戏机,网吧和其他Internet服务站点,从而使用户成为您可以浏览,识别,使用或下载通信操作。
(3)网络文化产品展示与竞赛。
许可全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展览比赛文网文-审批部门:文化厅
展览比赛文网文-有效期限:3年
业务范围:展览比赛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为网文、文网文,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所以说,但凡涉及到这一方面的公司均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
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好100万以上;
2、3人自审人员证书(3人需要公司名义下缴纳社保);
3、3内资企业;
证书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