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

时间:2023-09-14 09:29 编辑:孙萌萌 点击:

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站备案已经成为了互联网业务开展的必要步骤。为了规范互联网备案管理工作,保障互联网信息安全和用户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以下是对该办法的详细介绍。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保障互联网信息安全和用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互联网备案管理是指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基本信息、域名、接入服务、网站备案、IP 地址等进行登记、核查和管理。互联网备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二、备案登记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信息登记: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2. 域名登记:包括域名名称、域名类型、域名服务器等基本信息。

3. 接入服务登记:包括接入服务提供商名称、接入方式、IP 地址等基本信息。

4. 网站备案:包括网站名称、网站类型、网站域名、网站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5. IP 地址登记:包括IP 地址分配情况、使用情况等基本信息。

备案登记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交备案登记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备案登记号码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重要标识,应当妥善保管并妥善使用。

三、备案管理

备案管理是互联网备案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接入服务提供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备案机关提交接入服务备案信息。

2. 网站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备案机关提交网站备案信息。

3. 备案机关应当对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核查,发现有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应当及时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修改和补充。

4. 已备案的网站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首页底部的显着位置标明备案编号和备案信息查询链接。

5. 备案机关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网站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基本信息和备案编号,接受社会监督。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2. 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备案编号。

3. 未按照规定标明备案编号和链接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