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出手,直播平台(网络文化)乱象应加强规范指导

时间:2021-08-23 16:07 编辑:孙萌萌 点击: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主播已经开始成为一个高薪的职业引得无数青年甚至的青少年无比的向往,不用辛苦工作只要轻轻松松就可以挣得很高的薪酬,但是当主播真的这么轻松的吗?今天壹点壹线咨询小编就给大家来一起看看主播行业的故事以及面临的挑战。

主播光鲜亮丽的背后不仅仅要面对平台的抽成和长期面对熬夜,作息不规律甚至主播佣金也会根据平台的不同进行分成,还有的直播公司根本就没有网络经营许可证就敢在各大招聘网站上进行主播或者是才艺表演人员的招聘。殊不知这些直播平台如果没有网络经营许可证和经营人资格证就不可以经营网络业务经营活动,也没有资格进行签约主播,主播人员如果并不了解进行签约的话很有可能薪资待遇都没有办法保证。

为加强网络表演行业内容源头管理,进一步明确平台、主播、经纪机构三方关系,日前,文化和旅游部研究起草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

意见稿指出,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特殊对待、语言刺激、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当发现签约网络表演者所提供的网络表演含有违法违规内容时,应要求网络表演者停止网络表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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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还将给直播行业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

主播经纪机构将不再是“管理空白地带”

根据《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所称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是指依法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网络表演经纪活动包括:网络表演内容的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网络表演者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也就是行业内俗称的“主播经纪机构”“MCN机构”或者叫做“主播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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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线下演出经纪机构已有明确规范,“同时具有线上线下两方面特征”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此前一直处于管理空白地带。

文化和旅游部在《办法》起草说明中指出,从线下经纪活动方面看,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主要从事网络表演者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与线下营业性演出经纪机构从事的业务基本重合;从线上活动上看,网络表演经纪机构深度参与网络表演内容的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需要通过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