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营销需要办理增值电信许可证吗

时间:2021-08-23 16:07 编辑:孙萌萌 点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现在好多的企业都在发展互联网营销,那这些企业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宣传和营销活动推广业务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吗?今天壹点壹线的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几个案例分析你就知道了。

互联网营销表现为通过网络提供相关信息进行宣传推广、开设网络购物平台提供采购途径等,主要涉及B21类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许可证以及B25类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B21类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都主要有哪些业务范围呢?

1、门户网站提供免费信息,常见的为企业在自建门户网站发布文本、图片等信息,对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服务、资质、荣誉等内容进行展示和宣传,且未对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的用户收费。由于该类门户网站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不属于经营性信息服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因此该类网站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备案即可。

简单来说只要是您的企业不是营利性质的就不需要办理增值电信许可证,如果是营利经营性的就需要办理增值电信许可证。

相关案例如北京腾信创新互联网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反馈问题为:发行人是否拥有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及运行情况,是否已取得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补充法律意见书回复为:发行人拥有三个对外发布信息的网站,其中两个网站为发行人的官方网站,主要用于自主对外宣传发行人相关业务信息,

2. 自营类平台销售自有产品,常见的为通过网站或者APP等销售自有产品,由于互联网销售实质上是线下销售的线上延伸,线上销售是企业销售产品的渠道之一,企业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并未就提供该等销售产品信息收取费用,不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即不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因此只需进行网站备案。

简单举例就是如果小区附近的超市,现在提供了现在APP订购活动,满200免费送货上门,这样的就不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因为它属于线下销售业务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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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门户网站提供有偿信息,常见的为付费阅读、付费下载文本、图片、音视频等信息、面向用户收取会员服务费等,该类业务面向互联网用户收费,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实行许可制度。由于该类网站提供信息递送服务,平台提供者可根据单位或个人用户需要向用户指定的终端、电子邮箱等递送、分发文本、图片、音视频、应用软件等信息并收取一定费用,开展此类业务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5信息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