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申请流程)自建平台餐饮外卖小程序上架必备

时间:2024-11-20 11:04 编辑:孙萌萌 点击: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是指通过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审核,确保网络外卖服务过程中质量安全的一项管理制度。比如:美团、饿了么等APP也被视作是网络食品交易的一种形式,因此需要进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修改,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一、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定义与背景

定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是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一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旨在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监管,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食品交易已成为一种新兴且日益重要的商业模式。然而,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跨地域性,网络食品交易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信息不对称、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因此,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备案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设定依据: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省级和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5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第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第八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的重要性

提升平台责任意识:备案过程中,平台需要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运营规范等资料,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管。这不仅是对平台合规性的一次全面检查,也是对平台运营能力的一次考验。通过备案,平台能够更好地了解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从而规范自身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备案制度有助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备案信息,对平台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此外,备案信息还可以作为监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的重要依据,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手段。

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的对象与条件

备案对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包括提供食品销售服务的电商平台、食品专卖网站等,以及提供餐饮外卖服务的美团、饿了么等平台。

备案条件:

1、备案服务对象必须是企业法人

2、申请人符合主体资格条件

3、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覆盖网络交易处理

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5、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6、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的流程与材料

备案流程:

备案咨询:了解备案的相关政策、要求和流程。

提交申请:准备相关的资质证明、运营规范等资料。

审核受理:提交材料后,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受理通知。

颁发许可:发布备案号,并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证书案例: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代办范围:

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上海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是保障网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备案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规范运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网络食品交易环境。因此,对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而言,及时办理备案手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不办理备案的后果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注意:按受理的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系统自动显示状态为已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以对话框形式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备案:资料受理后,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系
统自动生成备案凭证并办结,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以对话框形式告知不予备案的理由。
特别注意: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综上所述,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什么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的申请过程繁琐且严格,企业需要充分了解业务定义、范围及申请要求,并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以确保申请成功。如果您还想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或办理,请联系壹点壹线企服,我们将提供全国代办服务,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53-2139-6264,竭诚为您服务。